城市依然需要城管,城管部门也会长期存在。自1996年《行政处罚法》颁布施行以来,我国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,不断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。早在2003年,北京市就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。此后,我国不少城市都陆续成立综合执法机构。
在综合执法的城管出现之前,工商、卫生、环保等部门分头上街执法。不足之处是由于各部门“自扫门前雪”,存在相互推诿现象,容易出现“九龙治水”的弊病,效率比较低下。而行政综合执法局,集众多部门行政处罚权于一身,相比多部门各自上街执法,成本更低、效率更高,但不足之处是法律定位有所欠缺,依据的也是原部门的法律法规,“借法执法”在专业精细程度上有所瑕疵。
梳理地方城市管理思路,有的地方是以九九归一法,来破解“九龙治水”,也有的城市反其道而行之。单独执法与综合执法有利有弊,从分到合再到分,并不是在走回头路,更不能绝对地说孰优孰劣,而是要实打实地根据每个城市发展的现状重新明确行政部门权责。
北海城管改革引发热议,背后透露出的民意期待需要读懂。并不是大家认为城管毫无价值,也不是认为城管就该被撤销,而是无论综合执法还是各自执法,都要更加合法合理、权责统一、便民诚信、文明规范。
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转型时期,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做出了巨大贡献,在推动和优化执法体制的同时,城管也应更突出如何为市民、企业提供服务。因此,如何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科华生物,推动建立以人为本的城市,仍是城管部门需要加倍努力的改革方向。综合潮新闻、红星新闻、新京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