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原标题:证监会出手!5家A股“栽了”,严肃查处!)
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7月5日,证监会发文称,对于财务造假、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,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。 近日,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、责任程度等,对江苏舜天、ST特信、*ST中利、易事特、凯撒同盛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、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、事先告知。具体来看,一是对江苏舜天、ST特信、*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,累计罚款6830万元,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;二是对易事特、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,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 证监会表示,行政处罚并非终点,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、司法机关的协同,推动全方位、立体化追责,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,推动叠加刑事追责、民事赔偿等方式,全面提升违法成本。 下一步,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、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,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,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、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“生态圈”,将“长牙带刺”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。
江苏舜天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430万元 根据江苏舜天披露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该公司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,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.33亿元,虚增营业成本约9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9.34亿元。 2022年4月30日,江苏舜天发布《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》,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,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,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:
一、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; 二、对高松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罚款; 三、对桂生春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; 四、对王重人、李焱、赵凡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。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430万元。 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显示,由于时任公司董事、总经理、董事长高松的违法情节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高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 证监会还在前述案件通报文章中表示,对于符合民事追责条件的,将通过支持投服中心采取支持诉讼、代表人诉讼、代位诉讼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启动民事追责,依法支持投资者诉讼维权。如江苏舜天案,目前有关法院已正式受理投服中心递交的支持投资者诉讼申请,后续将依法启动民事追责程序。此外,近期证监会已将江苏舜天等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。 上交所也于当日下发了《纪律处分决定书》,对江苏舜天和前述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,并公开认定高松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
根据相关规定,江苏舜天将于7月8日停牌1天,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江苏舜天”变更为“ST舜天”。 资料显示,江苏舜天主营业务是进出口贸易及国内贸易业务。产品主要包括服装(贸易)、服装(生产)、医药化工、食品、木制品、黑色金属及制品、酒水、援外物资等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江苏舜天股东总户数为2.84万户。
截至7月5日收盘,江苏舜天每股报3.6元,年内下跌超42%,最新市值为16亿元。
ST特信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350万元 根据ST特信披露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自2015年11月30日起,该公司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。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、虚构业务等方式,虚增收入、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,导致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:
一、对ST特信给予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罚款; 二、对蒋勤俭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 三、对陈传荣给予警告,并处以350万元罚款; 四、对易宗湘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 五、对杨洪宇、李增民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; 六、对张大军、王凌、刘颖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。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2350万元。 鉴于当事人蒋勤俭、陈传荣、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 根据公告披露,蒋勤俭为公司时任总经理、董事长,兼任特发东智董事、董事长;陈传荣为时任特发东智董事、总经理,系特发东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;易宗湘为时任特发东智董事、副总经理。 资料显示,ST特信立足于光通信领域,发展线缆制造、光电制造、科技融合、智慧服务四大业务板块。截至6月7日,股东总户数约为7.8万户。
截至7月5日收盘,ST特信每股报4.21元,年内下跌约47%,公司最新市值为38亿元。
*ST中利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050万元 *ST中利发布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该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,导致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同时,公司未在2018年、2019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,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;2020年至2021年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真实、不完整,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、重大遗漏。此外,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对外担保情况,导致其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:
一、对*ST中利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罚款; 二、对王柏兴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,作为组织、指使从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; 三、对王伟峰、钱宏燚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; 四、对陈波瀚、孙建宇、吴宏图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。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3050万元。 同时,鉴于公司时任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王柏兴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鉴于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钱宏燚的违法情节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钱宏燚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。
资料显示,*ST中利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光伏和特种线缆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公司股东总户数为3.07万户。
截至7月5日收盘,*ST中利每股报1.55元,年内下跌超45%,公司最新市值为14亿元。
易事特和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3250万元 根据易事特披露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、融资性代采业务、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,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证监会拟决定: 一、对易事特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罚款; 二、对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; 三、对何佳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 四、对张顺江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; 五、对陈硕、胡志强、鄢银科、赵久红、时小莉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; 六、对肖大志、牛鸿、关易波、林丹丹、于玮、万祖岩、王进军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。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3250万元。 同时,当事人何思模于2018年5月24日、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2次。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,组织、指使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利润总额等事项,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,违法行为情节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证监会拟决定,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。 根据相关规定,易事特股票将于7月8日停牌1天,自7月9日起被实施“其他风险警示”,股票简称由“易事特”变更为“ST易事特”。 资料显示,易事特长期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,主营智慧电源、数据中心、新能源三大战略板块业务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公司股东总户数约为9.7万户。
截至7月5日收盘,易事特每股报4.01元,年内下跌超37%,公司最新市值为93亿元。
ST凯撒和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2020万元 ST凯撒披露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显示,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,该公司通过资金拆借、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、代关联方支付费用、委托贷款、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、保理放款等形式,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ST凯撒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,“17凯撒03”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海南证监局拟决定:
一、对ST凯撒给予警告,并处以550万元罚款; 二、对陈小兵给予警告,并处以75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公司董事长,处以250万元罚款;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、指使上述违法行为,处以500万元罚款; 三、对刘江涛给予警告,并处以115万元罚款; 四、对陈杰给予警告,并处以85万元罚款; 五、对金鹰、史禹铭、秦毅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; 六、对虞巧燕、徐伟、张蕤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; 七、对薛强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; 八、对杨敏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。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2020万元。 同时,由于陈小兵违法情节严重,依据相关规定,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陈小兵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 资料显示,ST凯撒主营业务为旅游服务和航食、铁路配餐业务。经深交所审核同意,6月19日起,该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,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*ST凯撒”变更为“ST凯撒”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公司股东总户数约3.96万户。
截至7月5日收盘,ST凯撒每股报3.11元,年内下跌20%,最新市值为50亿元。
编辑:舰长 审核:许闻
版权声明
《中国基金报》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:于先生(电话:0755-82468670)
刚刚证券投资APP,利好来了!